(1)多元回归分析:分析一个数值型因变量和多个数值型自变量关系的分析方法。使用时必须认真考虑正态性、线性和同方差性等假设前提。该方法常用于预测。
近两年,由海外药厂研发的“减肥药”突然风靡全球,引发了一片“生物瘦身”的热潮。
类似的,部分私募机构在2024年也开启了“瘦身”计划。
但推动这轮机构规模“瘦身”的,不只是产品迭代或是其他什么主动的作为,还包括有关方面对通道业务规范化的要求。
另据资事堂了解,日前业内几桩已曝光或仍在酝酿的头部私募人事调整的背后,也有此轮通道规范化的“身影”。
显然,对通道业务的规范,或许会让不少机构的规模在未来有全新的“表现”。
私募通道“遭遇关注”所谓私募通道业务,通常指的是部分的私募管理人只担任“名义上”的投资管理人,但实际没有切实严格履行“尽职调研、投资决策、后续管理等主要职责”的产品。
此类产品往往还伴随“管理费率低”、“存续规模大”等特征。
2024年发布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三次提及了规范“通道服务”,包括:
(要求私募机构)不得将场外衍生品交易异化为股票、债券等场内标的的杠杆融资工具,不得为基金销售机构向自然人投资者销售特定结构的场外衍生品提供通道服务,不得为投资者提供规避场外衍生品交易要求的通道服务
此外指引还提及:
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为投资者、证券发行人、金融机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资产管理产品以及其他私募基金等第三方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投资者门槛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
监管罚单曾有“触及”事实上,私募圈里的通道业务,一直受到监管的密切关注,之前相关监管处罚也几次触及类似操作模式。
以2022年中基协的一份纪律处分决定书为例。
当时,前海正帆被点名,这家私募在2018年-2020年期间,与深圳市国采立信投资签署了12份《私募基金通道业务合作协议》。其中,后者并不具有备私募备案资格。
通过一纸协议,一家备案私募直接“出借私募基金通道”给一家“野生私募”,并收取后者所谓的“通道费用”。
最为关键的是:前海正帆以自己名义备案12只私募产品,并将这些产品及密码交由“野私募”进行管理。
很明显,上述操作都是“明牌”的通道业务。
亦曾牵扯“坐庄”大案业内更出现过出借私募基金账户,给外部自然人使用的情况。
据中基协2023年一份罚单,广怀投资(私募登记资格已被撤销)曾出借旗下两只产品的证券账户,交由今创集团资本市场部总经理刘某龙使用,借此赚取通道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通道业务直接牵出了此前的操纵资本市场重大案件。
证监会披露的一宗案件显示:2019年以来,刘某龙团伙、颜某团伙涉嫌通过连续交易、对倒等方式,分别操纵“今创集团”“昊志机电”股票价格,涉案金额巨大。相关主要涉案人员被抓捕归案。
当时这宗重大案件还披露:“个别机构从业人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与操纵团伙进行利益输送的嫌疑。”
显然此种通道“服务”,给操纵市场的犯罪行为提供了空间。
“堆砌”管理规模除了上述比较“恶劣”的通道服务外,也有个别大型私募机构是通过“通道业务”来冲规模的。
一些场内的专业人士向资事堂“透露”:
近两年,少数的私募机构和市面上的通道产品“合作”,来提升受托资产管理规模。而雪球成为通道产品的常用的“标的”。
此举在私募圈内通常称为“堆规模”,类似于对管理规模进行“注水”,让自家机构在规模排名上占有一席之地,这样对募资端有正面效应。
要知道,雪球结构的期权产品此前并不面对零售投资者,交易对手均为机构投资人,且起购门槛要1000万元以上。
但诸多个人投资者对其有需求,于是在多个利益方的“合作”下,部分私募设立了产品,让合格投资者以个人身份曲线投资,并大幅降低了参与门槛。
这种安排表面上满足了“机构堆规模”和投资者“放杠杆”的需求,但实际上隐患很大,值得警惕。
可以想见,随着监管的趋严,这类隐患较大的“堆规模”通道业务,显然会受到有关方面严肃关注。
行业也可以拭目以待在线证券配资公司,今年会有多少家“注水”的大型私募现出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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